新华网青岛3月15日电(记者张旭东)机动车保险、根本性疾病保险、人身意外险、航空保险……如今人们出售保险更加多,但保险合同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让人望而生畏,正当理由条款中的专业术语有时并不具体,出售保险如不细心看清楚合同条款,很更容易引起纠纷。例如,庄某与青岛某人寿保险公司于2012年6月议定人身保险并可选重疾险,保险期限为终生,保险金额10万元。同年10月,庄某因患主动脉夹层动脉瘤入院拒绝接受微创手术化疗,共计花费10万余元,庄某拒绝保险公司赔偿。
但保险公司根据合同条款“主动脉手术指为化疗主动脉疾病,实际实行了开胸或开腹展开的手术、移位、修复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”,主张其仅对不存在较小风险的开胸、开腹主动脉夹层动脉瘤手术分担赔偿金责任,对庄某的微创手术不承担责任。为此,庄某将保险公司诉至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,法院一审上诉庄某诉讼请求。庄某裁决后,二审前法院委托青岛市保险纠纷调停中心调停,保险公司缴纳庄某6万元,双方的保险合同纠纷落幕。
青岛市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曲海滨说道,这起纠纷中,庄某无证据证明所患疾病及手术方式归属于保险条款誓约赔偿范围,若法院拒绝保险公司对条款誓约之外的疾病及手术缴纳保险金,就相等确认保险条款对保险责任范围的誓约违宪,减少了保险公司责任风险。但另一方面,保险合同对“主动脉手术”做出了“开胸”释义,但主动脉手术目的是化疗主动脉疾病,而开胸手术或微创手术只是化疗方法有所不同,否必须开胸,不应由医生根据病人病情及医疗技术水平确认。
“如果仅有以化疗方式有所不同来辨别疾病的根本性程度,违背双方议定合约目的,特别是在是违反被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的合理期望,也不适应环境医疗技术发展。这起纠纷通过调停方式消弭,构建了保险消费者和保险公司利益均衡。
”曲海滨说道。据理解,在法院遇上保险纠纷案件时,经当事人一方表示同意,将要案件接管给保险纠纷调停中心先行调停,调停不成再行依法审理裁决。到2014年底,青岛市保险纠纷调停中心共计接到当事人调停申请人726件,法院调停575件,达成协议调停协议及妥协357件,调停成功率62%。青岛市保险纠纷调停中心副主任初安平和宿敏回应,很多消费者在签定保险合同时并不细心看合同条款,草草签署或者划出凸了事,更容易造成出险时双方产生纠纷。
专家警告,消费者不应细心、四书五经保险合同各条款,对正当理由条款和专业术语要向保险公司咨询确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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